本文轉自【人民日報】;
原標題:讀者反映,一些景區擺渡車存在票價偏高、捆綁銷售、乘坐不便等問題——
景區擺渡車,便利還是謀利?(金台視線)
春節假期,謝先生到廣東梅州市粵東大峽谷景區遊玩,剛到門口,擺渡車先影響了好心情。他在人民網「人民投訴」留言反映了該問題。
記者致電謝先生了解相關情況。「停車場距離景區大門太遠,大概要走2公裏路程,坐擺渡車則要20元一位,感覺不值得。」謝先生決定走過去,「這段路很窄,擺渡車與行人混行,車速很快,差點撞到小孩子,景區怎麽能這麽設定擺渡車?」
乘坐擺渡車,從景區門口到主景點遊覽,或者從一個景點快捷地前往另一個景點,是旅遊景區遊客的常規選擇。景區設定擺渡車,有利於保護生態環境,還可為遊客節省時間和體力。然而,不少遊客遇到過景區的擺渡車收費高、服務差、強制消費等問題。大家呼籲,擺渡車應當回歸其設定初衷,服務遊客,保護弓境,讓遊客在景區遊玩更舒心。
景區入口與主景點距離過遠,讓遊客不得不乘坐擺渡車
有讀者網友反映,一些景區有意將停車點與景區大門拉開很長距離,或者將大門入口與核心景點拉開一段距離,使乘坐擺渡車成為遊客的「必選項」。
去年11月,姚女士一家自駕前往山西大同市渾源縣懸空寺景區遊玩。在距離景區大門5公裏處就有工作人員攔截,表示前面停車場已滿,需要乘坐擺渡車前往景區。在隨後的2個卡口處,也都有工作人員攔車並給出相同說法。「我們堅持開過去,一直開到離景區大門最近的停車場,發現那裏有近百個空余停車位。此前攔截車輛就是為了讓我們乘坐20元一位的擺渡車。」姚女士說,「我那一趟在山西遊玩了15天,碰到多次強制乘坐擺渡車的情況,體驗感不太好。」
姚女士說,即便是停在距離景區大門最近的停車場,又走了大概15分鐘才到景區大門。記者發現,一些景區大門距離核心景區動輒幾公裏的路程,為了有足夠的體力遊玩核心景點,大多數遊客都只能花錢乘坐擺渡車。
江西南昌市讀者高先生則質疑,「出於環保考慮,可以禁止社會車輛進入景區。但有必要把景區門口和核心景區的距離設定得這麽遠嗎?」
那麽,景區下車點至景區大門的距離,或者景區大門至核心景點的距離多長較為合理?
「在大部份的平地景區,用地條件允許的情況下,如果停車場設定得過遠,迫使絕大多數遊客必須乘坐擺渡車,增加了遊客的交通成本和時間成本,那就是不合理的。」中山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羅浩說,有的景區為了創收而強制遊客乘坐擺渡車,更是需要糾正的做法。
但是,這段「距離」也並非越短越好,需要綜合考慮景區地形。「如果距離過近,可能占用核心區域土地,不利於客流疏導和生態保護。還有一些山地景區,為了保護弓境和遊客安全,禁止自駕車上山。同時,因為高山景區平地少,停車場等設施需要設定在山下,這種情況下,提供擺渡車服務是適當的。」羅浩說,景區應根據規模、遊客流量和土地價格等因素合理規劃這段距離。
還有遊客質疑一些景區擺渡車的設定點位是否合理。去年「五一」假期,北京的耿女士一家前往一處山地景區遊玩。「我們走到半山腰,發現可以乘坐擺渡車,就購買了每人30元的擺渡車車票。」耿女士說,「大家都以為是到山頂的擺渡車,坐了十來分鐘到站後發現,擺渡車只是停在了另一個半山腰。前後景色沒有多少差別,而且距離本身也不長,這樣的擺渡車完全沒必要設定。」
專家表示,擺渡車的點位設定,應當以提升遊客的遊覽體驗為前提。「不同人群的需求不盡相同。有的擺渡車設在大門口與核心景區之間,有的設定在景點之間,還有的是巡回擺渡車,遊客招手即停。景區應讓遊客有選擇的權利,不可強制消費,也應考慮遊客的切實需要,把擺渡車作為提升景區服務品質的一項工作去對待,才能讓消費者滿意。」羅浩說。
收費偏高、捆綁銷售、管理不當……景區擺渡車給遊客的體驗感不佳
「擺渡車的乘車費和門票費差不多,甚至比門票還貴」「景區門票繫結擺渡車車票銷售,想不坐都不行」……讀者反映,一些景區以創收為目的設定擺渡車,引起遊客不滿。
去年,李女士到陜西西安市翠華山景區遊玩。「進入景區後乘坐擺渡車每人20元,大人小孩同樣價位,且不是通票,如果在某個景點下車,再上車需要再買票。我們一家三口買景區門票168元,乘坐擺渡車花了180元。」李女士說。
擺渡車每人數十元,甚至超過門票價格,增加旅遊成本,讓消費者不滿。河南漯河市讀者張先生表示,「擺渡車不能等同於觀光車,只是單純的交通工具。一輛電瓶車走那麽一段路,怎麽能收那麽高的價格?」
根據【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】規定,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的門票以及景區內的遊覽場所、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費計畫,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,嚴格控制價格上漲。擬收費或者提高價格的,應當舉行聽證會,征求旅遊者、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,論證其必要性、可行性。
由此可見,擺渡車作為景區內一種交通工具,收費過高並不符合規定。專家表示,一些景區透過外包的方式,將擺渡車進行商業化營運,雖然可以獲得一定的收益,但如果景區過度依賴擺渡車創收,忽略遊客體驗,會失真景區吸重力。
還有一些景區為了提高收入,將門票和擺渡車票捆綁銷售。有網友在人民網「人民投訴」反映,來到河南輝縣市萬仙山景區遊玩,景區的門票價格62元,乘坐擺渡車的交通費45元,必須一起購買。該網友留言說:「對於60歲以上的老人,門票免費,但不花錢坐景區擺渡車就不讓入內。」
「景區門票與擺渡車票捆綁銷售的做法,其實就是讓擺渡車成為門票延伸的剛性消費。這種做法明顯違背市場的自由選擇原則,限制了遊客的消費自主權。」復旦大學旅遊學系副教授郭旸說,「景區應根據自身的特點和市場定位,謹慎權衡捆綁銷售帶來的短期收益和長期影響。」
還有讀者網友反映,一些景區擺渡車存在管理不當的問題。有網友反映,在內蒙古烏蘭察布市黃花溝景區,雨中排隊等候擺渡車一個小時後被告知,擺渡車因堵車無法到達接駁點;還有網友反映,湖北襄陽市古隆中景區擺渡車乘車處無工作人員管理乘車秩序,「擺渡車開過來,原本排隊的遊客一擁而上,瞬間混亂,差點造成踩踏,而且擺渡車嚴重超載,安全隱患很大」。
提升服務水平,讓擺渡車給遊客帶來更多便利
景區如何設定擺渡車才能讓遊客滿意?專家表示,對於擺渡車的設定,應綜合考慮景區的規模、遊客流量、土地價格等因素。
對於擺渡車距離問題,專家認為應當進行合理規劃。對於大型景區,雖然可以透過合理的交通規劃和擺渡車服務,將停車場設定在距離核心景點適當遠的位置,以降低土地成本,並透過擺渡車收費來彌補部份營運成本。但在路程規劃時,要充分考慮遊客的心理和體力因素,合理設定景觀和服務設施,有效解決遊客的交通問題。
「說到底,遊客對於景區擺渡車的意見還是主要集中在價格上。無論距離遠近,只要擺渡車車票的定價合理,遊客是願意花錢乘坐擺渡車的,畢竟能夠省時省力。」郭旸說。
專家表示,一些景區制定擺渡車價格時,在綜合考慮車輛購置維護、人員薪酬、能源消耗等成本的基礎上,還利用獨占性追求更高的利潤,而沒有充分考慮遊客的感受和體驗。
實際上,有關部門已經對此作出了規定:2023年12月,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發出【關於進一步加強景區價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】(以下簡稱【通知】),明確規定景區內交通工具(包括觀光車、擺渡車、索道、纜車、遊船等)、配套停車場到景區大門的交通工具,除因安全、環保等確有必要統一乘坐外,不得強制要求遊客乘坐並收費。
同時,【通知】還明確規定,各地要按照補償合理成本不計利潤的原則,從嚴核定配套停車場到景區大門交通服務價格,有效遏制景區不合理外移遊客接待中心、配套停車場,增加遊客配套交通費用負擔等行為。
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相關措施。比如,去年6月,四川省發展改革委釋出的【關於加強景區價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】明確規定,對偏離成本、價格過高、群眾反映較大的景區交通工具票價要予以重新核定,降低價格,不得透過景區交通工具謀取過高利潤。
有的景區免費提供擺渡車服務,受到遊客的肯定。專家表示,並不能「一刀切」地要求景區免費提供擺渡車服務,需要根據景區的實際營運情況而定。可以推動實施價格聽證制度,讓景區、遊客代表、專家等各方參與,確保收費標準的制定充分反映市場供需和社會公平。
有讀者建議,景區需要樹立長期經營的理念,無論是擺渡車的起始點設定,還是車票定價,景區都應該重視遊客體驗,不能只關註短期利益。
對於擺渡車運力不足的問題,專家分析,除了旅遊旺季客流量大,還暴露出景區的管理水平不足和排程能力欠缺的問題。「景區可以根據客流量大小按景點分段安排擺渡車,而不是一輛車從頭到尾貫穿所有景點,以提高周轉速度,緩解旺季的擁擠。」羅浩說,「景區還可以透過精細化管理和成本效益分析,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擺渡車的班次和路線,在保證營收平衡的同時,確保遊客在高峰期也能有良好的出行體驗。」
此外,還有不少遊客遇到擺渡車中途停駛、服務態度惡劣、司機超速等服務品質問題。專家建議,除向景區投訴外,遊客也可向當地文旅部門投訴,或透過12345政務服務熱線尋求幫助。同時,景區需加強對服務人員的培訓,提升服務品質,確保遊客有良好體驗。
「建議景區在與擺渡車營運方簽訂合約時,明確車輛維護、服務品質和安全標準等條款,並建立相應的懲罰和獎勵機制。同時,透過建立完善遊客投訴處理機制和對營運方的嚴格考核,有效提升擺渡車的服務品質和安全水平。」郭旸說。
記者 趙兵